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的人生轨迹或许会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青年一样。但1974年8月30日晚,湖北武昌县(现江夏区)一个村庄里的争吵与死亡,彻底改变了一位不到14岁小学生的命运。此后的半个世纪,谢守财的名字与一桩“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紧紧捆绑,十五载牢狱,数十载申诉。更令人唏嘘的是,出狱后,他赖以栖身的家又在“村霸”的偷拆中化为乌有,近三十年无家可归。从少年到白发老人,他的清白与安居之梦,为何如此艰难?
第一部分:非法审查取假证善恶颠倒。
文革期间的1974年8月30日晚。因婆媳吵嘴,大人之间失手误伤了婆婆致死一案冤魂四射至今未消,这第一冤射向了一小学生未成年的谢守财身上,少年无知的他提前去过案发之地,对他曾有个刁唆煽动,由于他提前独自回家入睡,远离了现场,不料被亲戚关系串通借以混淆是非,弃兵保帅得逞嫁凶于谢守财的合谋,加上非法审查.批斗.游街示众等,高压逼其背诵了虚假的犯罪之词作为交代口供。因不服判决,询问查阅了大量的案卷资料如梦初醒。案卷49页被害方当事人蔡光文清楚指供其继侄(养女婿)蔡明珍手持铁铇钎追赶我,没有追赶上我,转来就打了我老伴一铁棍,对此铁证有案卷61页.43页等多人证实了凶手是蔡明珍。更有案卷54页当事人证实谢守财没有沾边,更有切肤之痛的是经查整个案卷记录丝毫没有涉及到原判中的主要犯罪事实记录。毫无人证言证,更无质证,如此诸多铁的事实与原判明显相反,这足以证实了原判善恶颠倒,避实就虚拉人头顶罪了之。
第二部分:司F救济穷尽,迟到的正义何在?
出狱后,谢守财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从地方F院到湖北省高级人民F院,他一次次提交材料,指出原审证据的矛盾与刑讯逼供的嫌疑。然而,2019年,湖北省高院的一纸驳回申诉通知书,再次维持了原判。通知书称,原判采纳了“目击证人”的证言,但对谢守财方提交的、案卷中本就存在的关键证人证言,未予实质回应。
“案卷里自己记载的证据,为何在审判时视而不见?” 法律程序似乎已经走完,但案件的实质正义疑云并未消散。当关键证人的直接指认证词与最终认定的事实存在巨大出入时,司F的公信力正遭受着来自历史深处的考问。
第三部分:屋漏偏逢连夜雨,家园又在偷拆中湮灭
同村民邵某主动与谢守财达成口头上的协议。邵某用本村一处破旧平房80㎡米,抵给谢守财帮她家种地卖菜的报酬。在多位村民的见证下和报给村书记批准同意,并确定将门牌号码转入了谢守财的身份证和单独的户口本中。在此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谢某对该平房进行了大量的修缮装修。数年后被村霸趁家中无人之机偷拆夷为平地,蓄意造成现金1万多元等严重损失。该村用如此恶劣侵权行为将谢某一家数人赶出辖区村外痛苦近30年,毫无赔偿安置。村委会虽然后来给予了一些困难补助,但“补助无法替代赔偿,更无法弥补一个‘家’被暴力剥夺的创伤”。房产侵权的事实清晰,但追责与赔偿却迟迟未能落实。
第四部分:半个世纪的追问:公平正义如何抵达个体?
从1974到2026,五十二年过去了。当年的少年已步入垂暮。他的诉求朴素而沉重:
1. 渴望清白: 请求最高司F机关能重新审视那桩旧案,依据原始案卷中的证人证言,查明1974年夜晚的真相,还自己一个清白。
2. 要求追责: 对当年可能存在的违法侦查行为(如刑讯逼供)进行调查;对偷拆其房屋、侵害其财产权的行为进行法律追责与赔偿。
3. 祈盼安居: 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拥有一个合法的、固定的居所,结束近三十年的漂泊。
我们不禁要问:
当案卷内的关键证据与判决结果明显矛盾时,司F该如何面对历史遗留案件?
一个公民的合法财产在光天化日下被偷拆,为何维权之路长达数十年而无果?
从青年到老年,一个人能有几个五十年去等待一个公正的答案和一个安稳的家?
谢守财的遭遇,是个体的不幸,也映照出权利救济的艰辛。我们期待,在法治不断进步的今天,那些被岁月尘封的真相能得到审视,那些显而易见的侵权能得到纠正。让公平正义,不仅属于宏大的叙事,也能温暖每个微小的个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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